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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檢處請解釋合作社職員將領得農貸款侵占入己是否構成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二項之業務上侵占罪疑義

湖南高院檢察處電轉請解釋合作社職員將領得農貸款侵占入己是否構成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二項業務上侵占罪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本案應構成刑法第三三六條第二項業務上侵占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18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鄧靜安;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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