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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為刑事案件辦理疑義

四川高等法院電請解釋特種刑事案件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縣司法處對司法警察官署移送特種刑事案件諭知被告無罪、縣政府移送貪汚案件諭知被告無罪訴訟救濟方法、煙毒案件諭知緩刑效力及於宣告之違禁物没收等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1/26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總則
  • 相關人員
    居正;蘇兆祥;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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