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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呈據上海銀行業同業公會請解釋倉單提單寄託證等單據可否適用公示程序宣告無效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解釋倉單提單寄託證等單據可否適用公示催告程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依民訴法第五三五條第一項明定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為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之一種自應依此規定辦理等適用範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12/20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其他
  • 相關人員
    居正;謝冠生;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5/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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