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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岷縣縣臨時參議會為解釋文契經公證後可否有效疑義

甘肅岷縣縣臨時參議會電請解釋買賣文契經公證後可否有效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不動產出賣人如有法律上原因向買受人請求增加價金者雖其買賣契約曾經作成公證書仍得請求增加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8/13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其他
  • 相關人員
    居正;李貴悟;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0/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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