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廣西高院據賓陽縣司法處請解釋民法親屬編施行後納妾訴請脫離關係應如何辦理疑義

廣西賓陽縣司法處電請解釋民法親屬編施行後納妾訴請脫離主妾關係應如何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妾與男方脫離結合關係不適用民法第一一二七條等規定妾之身分既為民法所不認則妾自得自由脫離無須訴請法院判決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8/26
  • 相關地點
    廣西;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親屬與家產
  • 相關人員
    朱昌奎;焦易堂;朱朝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10/3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