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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長興地院為遺產繼承事件及特種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疑義

浙江長興地院電請解釋遺產繼承事件、特種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令示浙江高院有關繼承人之繼承權受侵害回復請求權於民法第一一四六條第二項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後請求回復者受贈人得以抗辯、司法警察官誤依特種刑事訴訟程序移送者之補救等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1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親屬與家產
  • 相關人員
    居正;趙寶卿;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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