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湖南高院請解釋出徵壯丁之妻在出徵期間請求離婚無論女方所持何種理由一概不予受理法令疑義

湖南高等法院呈轉請解釋出徵壯丁之妻在出徵期間請求離婚無論女方所持何種理由一概不予受理法令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該院二十八年九三七號訓令所謂出征壯丁包含被徵自願入伍者得依民事訴訟法第一八一條規定命在障礙消滅以前中止訴訟程序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1/1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親屬與家產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3/1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