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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部為關於優先承租權適用疑義

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宣傳部、行政院函轉請解釋優先承租權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誤認為敵偽產業而予以查封之私有房屋縱因公共事業需要曾撥交需用房屋人使用但經撤銷查封發還所有人後無從就土地法土地征用之規定類推適用該需用房屋人有優先承租權之適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3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不動產權利移轉與設定
  • 相關人員
    彭學沛;宋子文;張羣;夏勤;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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