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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院請解釋因戰事影響回贖典物適用法律疑義

陝西高等法院呈請解釋因戰事影響回贖典物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民法消滅時效規定僅為請求權而設典物回贖權為形成權之一種出典人雖因戰事致不能於期間內回贖典物者期間亦不停止進行其回贖權仍於期間屆滿時消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16
  • 相關地點
    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不動產權利移轉與設定
  • 相關人員
    居正;魏大同;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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