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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院請解釋不動產登記錯誤應如何救濟

山東高等法院呈轉請解釋不動產登記錯誤應如何救濟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債務人不動產已依補訂民事執行辦法第三十一條執行假扣押所為移轉所有權於第三人之處分對於債權人為無效暨不動產登記誤為所有移轉登記者自得由債權人提起塗銷登記之訴救濟等法律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8/0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不動產權利移轉與設定
  • 相關人員
    居正;胡績;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6/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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