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湖南高院請解釋對於非常時期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避免運用時發生誤會請將立法意旨詳予說明

湖南高等法院轉呈請解釋非常時期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並詳說明立法意旨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條文之裁判應斟酌社會經濟當事人生活狀況與因戰事所受損失程度等適用範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1/2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4/0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