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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請解釋民事訴訟費用法第二十二條內郵電運送兩費徵收種類疑義

司法行政部請解釋民事訴訟費用法第二十二條內郵電運送兩費徵收種類疑義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司法行政部請解釋民事訴訟費用法第二十二條內郵電運送兩費徵收種類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釋示民事訴訟費用法第二十二條內郵電運送兩費徵收種類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前揭法條郵電費運送費部分不過規定當事人因行民事訴訟所支出此項費用於確定訴訟費用額時應依實支數計算並非如裁判費等為法院所應徵收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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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司法行政部請解釋民事訴訟費用法第二十二條內郵電運送兩費徵收種類疑義 / 授權人:國史館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drnh&id=015-010202-0121。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NC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史館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社會與政治,其他
建檔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全宗名稱
司法院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1/03
全宗號
015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謝冠生;李茇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2/27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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