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山東高院請解釋執行訴訟費用疑義

山東高等法院呈據山東滕縣地院請解釋執行訴訟費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與他人解除婚約所受敗訴判決有關訟費部分得向該父母執行者以該父母係判決所列之訴訟當事人為限等適用範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10/2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吳貞纘;焦易堂;胡績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2/0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