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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為覆判案件於覆判期內法律變更適用疑義

安徽高等法院呈據舒城縣司法處請解釋覆判案件於覆判期內法律變更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應送覆判之刑事案件於覆判時法律已有變更者初判判決縱屬法律事實相符覆判法院仍應適用新法為更正之判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08
  • 相關地點
    安徽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盛世弼;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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