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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為民事訴訟法第一四九條第三項適用疑義

湖南高等法院呈轉請解釋民事訴訟法第一四九條第三項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前揭條文規定適用於第二審程序應依當事人在一審地位定其是否同項所稱之原告或曾受送達之被告等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2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余覺;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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