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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高院為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八條第一項適用疑義

遼寧高等法院電請解釋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八條第一項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東北各省收復時民事事件繫屬於偽滿各級法院者應依前揭條文各款分別處理即繫屬於偽區法院或偽地方法院之第一審事件應依同項第一款由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審判、第一審第二審上訴事件等民事訴訟程序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0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李祖慶;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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