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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適用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依復員後辦理前揭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由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為第一審審判時應先命原告以起訴時訴訟標的之價額補繳第一審裁判費等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1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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