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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為解釋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疑義

四川高等法院電請解釋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依非常時期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議定調解條款暨視為調解成立之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3/06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蘇兆祥;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6/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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