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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為解釋民事訴訟補充條例所定之調解疑義

湖南高等法院呈轉據寧鄉縣司法處請核示非常時期民事訴訟補充條例所定之調解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債務人依民國三十一年確定判決應給付借款而未給付其後因戰事影響致爭議債權人得聲請法院依前揭條例規定調解之其具備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要件者法院得為增加給付判決等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27
  • 相關地點
    湖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9/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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