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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請解釋民事訴訟法第一九九條第二項適用疑義

甘肅高等法院電轉請解釋民事訴訟法第一九九條第二項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釋示依書狀記載或其他情事可認當事人有提出消滅時效抗辯之意思者依前揭條文規定審判長固應向該當事人發問或曉諭令其為提出與否之陳述等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18
  • 相關地點
    重慶;蘭州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事爭訟
  • 相關人員
    居正;孫呈祥;楊鵬;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7/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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