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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呈請解釋民法及優待出徵抗敵軍人家屬條例各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據四川高等法院請釋示民法與優待出徵抗敵軍人家屬條例各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未與土地分離之甘蔗為物之構成部分其抵押權設定聲請登記不應准許、出征抗敵軍人在應徵召前所負債務等法律關係依民法第七九九條、第六十六條暨修正優待出徵抗敵軍人家屬條例第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適用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3/14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謝冠生;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4/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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