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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請解釋民刑法律各疑義

安徽高等法院呈據滁縣縣長請解釋民刑法律各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兼理司法縣政府受理自訴案件、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獨立提起自訴、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所稱法律指實體法、和誘略誘案件告訴人條件、失蹤人之財產管理人等法律關係之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1/11
  • 相關地點
    安徽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林友松;居正;陳福民;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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