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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請解釋不動產租賃押金返還請求權疑義

四川高等法院呈轉請解釋不動產抵押權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甲將出租於乙之不動產抵押於丙復丙行使抵押權將不動產拍賣於丁等情依民法第四二五條規定乙自得向丁為返還之請求等適用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12/14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鄭慶章;居正;謝盛堂;蘇兆祥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2/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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