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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水權登記疑義

行政院咨轉據水利委員會等請解釋水權登記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水權意義與登記效力依水利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等規定之適用範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25
  • 相關地點
    浙江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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