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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為定期租賃契約適用法律疑義

廣東高等法院電請解釋定期租賃契約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釋示定期租賃契約無土地法第一○○條之適用該案如其租賃期限於房屋租賃條例施行前屆滿乙得依民法第四五五條向甲請求返還租賃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23
  • 相關地點
    廣東;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史延程;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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