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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水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疑義

行政院函據陝西省政府請解釋水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土地所有人如以水利機關職員據他人之呈請在其地內開掘排水缺口係為民法上侵權行為提起民訴法院自應予受理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01
  • 相關地點
    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生;張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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