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軍政部第四十五補充兵訓練處步三團一營三連為解釋民法第九二五條所稱之季節疑義

軍政部第四十五補充兵訓練處步三團一營三連呈請解釋民法第九二五條是否每年有兩個收益季節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該案耕作地在春秋雨季各有收益而於收益後各為次期作業之開始者其每一收益季節後次期作業開始前均為民法第九二五條所稱之收益季節後次期作業開始前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2/29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黃永忠;李茇;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6/0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