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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解釋承租人不支出修繕費出租人得否終止契約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承租人不支出修繕費出租人得否終止契約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租賃物之修繕依契約或習慣應由承租人負担一部費用承租人如拒絶支付出租人自可得提起給付之訴並聲請強制執行不得終止契約等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4/30
  • 相關地點
    廣東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5/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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