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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代電為解釋法律疑義

甘肅高等法院電據高一分院請解釋檢察官對於無管轄權案件誤認有管轄權而起訴等情之法律疑義案司法院議決電復諭知管轄錯誤移送於管轄法院案件受移送法院應逕為審判無庸再經配置之檢察官重行起訴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2/28
  • 相關地點
    重慶;甘肅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楊鵬;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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