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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請解釋商號取貨付價爭執適用法律疑義

甘肅高等法院電據甘肅榆中縣司法處請解釋商號取貨付價爭執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釋示該案當事人已依市價為價金約定除有民法三四六條第二項但書情形外其價金應依取貨時之市價暨非常時期民訴補充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之適用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26
  • 相關地點
    重慶;甘肅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楊鵬;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7/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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