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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請解釋前以制錢及硬幣銀塊等典當或借貸與法幣究應如何折算之處理疑義

甘肅高等法院電據臨澤縣司法處請解釋前以制錢及硬幣銀塊等典當或借貸與法幣究應如何折算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該案應參照院字第二一三七號、第二五○二號解釋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5/20
  • 相關地點
    甘肅;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孟昭侗;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6/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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