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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請解釋適用民法第一一三八條之規定疑義

甘肅高等法院電轉請釋示僧人私有財產繼承於適用民法第一一三八條之規定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僧亡其繼承人應依民法第一一三八條所列順序定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4/05
  • 相關地點
    甘肅;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孫呈祥;孟昭侗;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5/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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