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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一分院請解釋民法第四五○條第二項及第四四○條第二項疑義

廣東高等法院第一分院電請解釋因店屋租賃關係涉訟案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釋示租賃房屋未定期限者不問承租人支付租金有無遲延出租人得依民法第四五○條第二項規定隨時終止契約、第四四○條第二項規定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09
  • 相關地點
    廣東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黃秩庸;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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