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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請解釋民法第七二五條第一項疑義

四川高等法院呈據四川石砫縣司法處請解釋民法第七二五條第一項無記名證券是否包括憑票給付之一切借款條據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釋示無記名證券謂持有人對於發行人得請求其依所記載內容為給付之證券暨其流通之適用情形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0/13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居正;蘇兆祥;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2/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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