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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會部請解釋民船船主及員工組織疑義

中央執委會社會部函據四川省達縣縣黨部請示民船船主與員工組織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民船船主自備船隻操駕勞作者不在民船船員工會組織規則第二條所稱服務員工之列不得加入民船船員工會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4/26
  • 相關地點
    四川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民商法
  • 相關人員
    谷正綱;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5/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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