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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請釋國大代表選舉罷免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等適用疑義

安徽高等法院電請解釋國大代表選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條與第二十八條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電復查該院解字第三八四四號釋由可資適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1/23
  • 相關地點
    安徽;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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