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天津律師公會請增加職業團體國大代表立委名額案

天津律師公會電請轉立法院再核議增加職業團體國大代表立委名額案及司法院分函電立法院公會轉達核辦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9/12
  • 相關地點
    天津;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9/2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