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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縣臨時參議會請釋縣參議員選舉條例疑義

浙江金華縣臨時參議會電請解釋縣參議員選舉疑義案及司法院電復示查縣參議員選舉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其解釋權屬於選舉監督非選舉監督或其上級機關請求解釋未便解答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22
  • 相關地點
    南京;浙江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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