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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為地方自衛部隊官長可否被選為縣鄉級民意機關代表請釋復一案

行政院函轉為湖北民政廳等請解釋地方自衛部隊官長可否被選為縣鄉級民意機關代表疑義案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審查報告、意見暨議決該案存查不釋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8/26
  • 相關地點
    湖北;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翁文灝;沈家彝;王寵惠;黃少谷;范馨香;楊與齡;翁岳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80/05/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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