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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為鄉鎮公民代表選舉可否比照縣參議員選舉訴訟提起再審如裁判不當如何補救請釋復一案

行政院函轉請解釋鄉鎮公民代表選舉可否比照縣參議員選舉訴訟提起再審如裁判不當如何補救案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審查報告、意見暨議決該案存查不釋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7/15
  • 相關地點
    四川;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翁文灝;王寵惠;黃少谷
  • 卷件結束時間
    1980/08/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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