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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為國大選舉罷免法第八條及立委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所稱官吏疑義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等函轉請解釋國大選舉罷免法第八條及立委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所稱「官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案所稱「官吏」在憲法施行前係指委任以上之文職及尉官以上之軍職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08
  • 相關地點
    福建;湖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 相關人員
    張厲生;居正;吳鼎昌;蔣中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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