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審查報告(一至三十號油印件)

江西省政府、行政院等聲請解釋立法委員被任為官吏是否應辭退原職與臺籍戰犯交涉遣返執行之刑法第九條適用及監察院向立法院提法律案權之釋憲、動員時期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九條等疑義案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審查報告應不予釋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5/12
  • 相關地點
    南京;浙江;江西;四川;山東;西康;重慶;安徽;福建;陝西;瀋陽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憲法及組織法規
  • 相關人員
    洪文瀾;王寵惠;胡家鳳;翁文灝;燕樹棠;蔣中正;于右任;孫科;胡伯岳;沈家彝;林彬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