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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代表立院立委全國性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選舉事務所為國大暨立委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法之規定與憲法第一二九條規定是否牴觸疑義

國大代表立院立委全國性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選舉事務所電請解釋國大與立委選舉罷免法第十二條及其施行條例第八條規定是否與憲法第一二九條符合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前揭選舉罷法條文等規定均與直接選舉制無記名投票制毫無抵觸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9/0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憲法及組織法規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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