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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院為法院組織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之薦任司法行政官疑義

陝西高等法院呈據澄城縣司法處請解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之薦任司法行政官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兼理司法之縣長與依縣司法處組織暫行條例規定兼理檢察事務之縣長均為法院組織法之荐任司法行政官至縣司法處審判官或主任審判官即不得謂為荐任司法行政官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24
  • 相關地點
    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憲政相關/憲法及組織法規
  • 相關人員
    居正;郗朝俊;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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