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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抗戰殉難人員褒卹(一)【原卷名:山東省抗戰殉難人員褒卹】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為山東高苑縣長李子佳守土殉難應如何撫卹案奉交行政院函達查,司法院咨行政院關於山東高苑縣長李子佳守土殉難案之兇已令司法行政部緝辦請查,山東省政府呈行政院據安徽宿縣民李柏英呈請優卹李子佳並准其免費入學及准入原籍忠烈祠等情轉請鑒核示遵,內政部呈行政院山東省政府主席沈鴻烈電陳夏津縣長李桂嶺抗敵殉國請予褒卹一案等情形請鑒核,內政部呈行政院為擬議山東省濮縣縣長姜鴻元抗戰殉職一案各情形請鑒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3/19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人事/勳獎撫卹/撫卹
  • 相關人員
    孔祥熙;宋子文;蔣中正;蔣夢麟;陳儀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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