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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戰犯邱裕等財產案

粵桂閩區處理敵偽產業審議委員會電行政院為臺籍戰犯邱裕等經法庭判刑或下不起訴處分惟其經封財產尚未判定沒收或發還一案經提會核議錄案電請轉陳核示,司法行政部呈行政院查臺籍戰犯邱裕等財產並無沒收明文似未便予以沒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1/0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經濟/處理敵偽產業/
  • 相關人員
    雷鴻堃;謝冠生;何應欽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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