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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處理奸匪分子案

國民政府令行政院為原保留共黨之國大代表及國府委員之名額應予取消共黨參政員予以除名今後選舉亦不再為共黨保留名額,河南省政府電行政院為擬具開封城鄉動員戡亂期間檢舉共匪及私藏軍火辦法請鑒核,福建省政府電行政院凡經逮捕之共匪可否准予自新並請頒發感訓辦法,司法行政部呈行政院奉交核復山西省政府請示居民通匪應如何辦理一案呈復鑒核,浙江省政府電行政院奉通知查辦杭州市房主代表胡維三呈控梁輔丞為奸匪策動全市房客向房主實行清算一案電請鑒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0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法務/調查/
  • 相關人員
    蔣夢麟;蔣中正;董顯光;祝紹周;劉茂恩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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