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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審漢奸案(三)【原卷名:檢審漢奸案】

內政部呈行政院奉交議中央秘書處函轉山東省黨部建議各地於忠烈祠旁並建漢奸碑一案呈復鑒核,粵桂閩區敵偽產業處理局電行政院電送陳逆璧君記載產業日記原本並將辦理本案經過情形請鑒核示遵,浙江省參議會電行政院請中央訊將丁逆默邨傅逆式說項逆致莊等正法以慰民望而彰國法,上海市參議會電國民政府為請對檢舉漢奸案應有時間之限制其已被檢舉或羈押者亦應從速處理,僑務委員會函行政院准通知為藍東海呈控張蘭臣附敵一案函附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5/02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法務/調查/
  • 相關人員
    黃紹竑;張厲生;謝冠生;吳鼎昌;祝紹周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2/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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