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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示洋造獵槍及子彈是否認為違禁品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行政院據廣西高院檢察處代電請解釋洋造獵槍暨子彈是否認為違禁品等情請轉送解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19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法務/法令規章/
  • 相關人員
    謝冠生;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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