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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教育案

教育部呈行政院呈報海外僑民教育劃歸僑務委員會主管後之結果懇鑒核,外交部呈行政院為將暹羅華僑教育案交涉經過及圓滿解決情形呈請鑒核,僑務委員會呈行政院為計畫主辦僑校教材編審工作祈鑒核並懇轉飭教育部遵辦,僑務委員會呈行政院為創辦南洋華僑文化教育館除經商准臺灣省魏主席撥給前臺灣南方資料館藏書外擬請撥給館址暨補助金懇予核示,僑務委員會呈行政院關於本會前呈請籌設南洋華僑文化教育館一案茲擬派本會馮專門委員列山為該館籌備委員並進行募捐外理合呈復察核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行政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11
  • 全宗號
    014
  • 全宗系列
    行政院/教育文化/-/
  • 相關人員
    朱家驊;宋子文;陳樹人;王世杰;劉維熾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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